根据《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》要求,下一步进入报考资格复审阶段,为做好报考资格复审工作,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
1、省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:A类职位总分150分且《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》单科50分以上,其中,法院、检察院系统加试法律专业的职位,专业成绩30分以上;B类职位总分95分且《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》单科50分以上;C类职位总分90分且《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》单科40分以上。
依公共科目、专业科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,按计划招录职位数1: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。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职位,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,按聘任计划1:8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人选。专业技能测试后,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40%、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%的合成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,按聘任计划1: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。
2、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,进行报考资格复审。考生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,其中普通高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、学生证、所在学校出具的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》或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》;其他人员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、毕业证、户籍证明、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(可在体检前提供),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。招录职位有其他要求的,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
3、报考法院聘任书记员职位的,专业技能测试的时间初步定于4月25日,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。
报考资格复审时间为5月4-5日上午9:00-下午4:00,地点在市人才市场。
徐州市人事局录用调配处
2009年4月18日
点击查看: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和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.xls